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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通过验收 甲醇汽车全面推广仍待破题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17/8/24 关注次数: 二维码分享

近期,陕西宝鸡、西安、榆林三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通过国家相关部委验收,成为继山西省晋中市去年通过验收后,国家五省市(山西、上海、陕西、甘肃、贵州)甲醇汽车试点验收的第二个地区。业内认为,试点工作通过验收表明,相关地区在甲醇汽车的标准体系建设、加注体系规范、生产及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为甲醇汽车的大规模推广应用提供了重要参考与依据。

然而,与电动汽车发展的狂飙突进相比,同为“清洁能源汽车”的甲醇汽车虽然兼具节能环保与较好经济性,但却始终拘囿于试点地区。如何进行全国范围的推广应用,成为待解之题。

据了解,甲醇具有高辛烷值、低污染和无排烟等特点。甲醇燃烧完全可减少20%-50%的碳氢化合物排放,设计先进的发动机可减少碳氢化合物排放90%,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也很低。

“甲醇含氧量高,能充分燃烧并提高汽车燃烧的辛烷值,并可使汽车缸内燃烧更完全,能有效降低尾气的排放。按照全球最先进的技术,甲醇燃料可以比太阳能成本更低、效果更好。”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杨再舜表示,甲醇可从劣质煤炭、天然气等能源中提取,对于石油相对短缺、煤炭资源丰富的中国来说,发展潜力巨大。

与此同时,在常温常压下,甲醇以液体形式存在,加注方式基本与汽油相同,储运等各方面也很方便,且甲醇加注站可以按照加油站的模式建造,投入成本并不高。


破题需多方发力


值得关注的是,为进一步深化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组指导工作,今年4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甲醇汽车试点工作专家组会议。

“甲醇汽车的发展要走市场化的发展模式,政府不必补贴,是否有生命力将交由市场来检验。”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下一步将会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甲醇汽车的持续健康发展,并将重点着力做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化甲醇汽车试点工作,今年将组织各个有关地方和专家组专家对试点城市成果进行验收并提出一些结论性意见。同时,加大试点工作力度,重点推动甲醇商用车的试点运行。此外,进一步加强试点的运营监管,加强甲醇汽车对人体健康、排放、环境影响等技术数据的采集分析及研究工作,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还有运行安全管理和相关应用的安全评估等工作。

二是加快甲醇汽车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甲醇汽车综合标准化体系,组织重点编制一批涉及甲醇汽车产品及关键零部件、重型甲醇汽车燃料消耗量和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甲醇燃料加注站的操作规范、车用甲醇添加剂等领域的标准。

三是努力提升甲醇汽车的技术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加强产学研联合,支持有关机构开展甲醇汽车技术研发,重点突破甲醇汽车启动和运行的控制。同时,开展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夯实我国甲醇汽车产业发展的基础,提升甲醇汽车的整体水平。

四是要探索甲醇汽车发展模式。从甲醇汽车试点经验来看,在甲醇原料有保障、甲醇汽车运营配套体系健全的地区发展甲醇汽车,有利于带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相关部委将考虑在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安全可控的原则下,在通过甲醇汽车试点验收、条件成熟、积极性高、具备较完善甲醇燃料加注体系的地区适时开展甲醇汽车的市场化运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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